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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自然人

2021-01-19 14:39:56   来源:江西成考网    点击:

  成人高考中,哪些民法知识点和考点需要关注和记忆?让我们看看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自然人。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1。平等;2。内容的普遍性与统一性

  3从出生到死亡,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4出生时间以户口簿为准。无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5遗产分割时,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的,保留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6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死亡(自然死亡、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又称生理死亡,是指自然人生命的终结。

  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在一定时间内下落不明,经严重关联人申请,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7法院宣告死亡判决的日期,为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日期。

  *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多个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死亡时间不能确定的,推定无继承人先死亡。如果死者有自己的继承人,如果多个死者有不同的世代,则推定长辈先死;如果多个死者的资历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继承,各自的继承人应当分别继承。

  8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能够取得和行使权利、设定和履行义务的资格。

  9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如下: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和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独立地但不是全部地进行某些民事活动的资格。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包括10岁以上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备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代表其参加民事活动。

  10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严重关联人的申请,将精神病人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制度。

  1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声明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

  B申请当事人必须是精神病人

  C由人民法院通过特别程序作出宣告

  1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终结:死亡

  13自然人住所是指自然人居住、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只有一个)

  14居住地一个人必须一直住在一个地方,而居住地叫做居所。

  公民的住所为住所地的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在医院就医的除外。

  15居住地的法律意义

  A、确定民事主体的状态,确定部分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地点。

  确定履行义务的地点。

  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确定法律文件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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